两项互联网新规引发争议:何谓“恶意拦截”?执行起来能公平吗?
羊城晚报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工信部1月14日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截止日期是2月14日。同一天,互联网行业协会针对网络终端公布《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于本周停止接收反馈。
这两份征求意见稿都聚焦“不得对用户终端上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进行恶意拦截”。“恶意拦截”究竟指什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业内人士判断,如果这两则条例开始实行,像360这样的杀毒软件就不会再对大部分弹出式广告进行拦截。因而,条例一出,立刻引发争议。
互联网资深人士曲晓东认为,政府出台这两个条例,出发点是好,但也可能引发地方保护主义。如工信部的条例,需要地方电信部门执行,而各地电信管理局执法水平、理解水平可能参差不齐,暗藏袒护本地企业、对非本地企业不公平执法等隐患。
在欧洲,类似条例的出台,往往要经历好几个月的讨论与研究,但这次工信部与互联网协会两则条例的出台,仅有一个多月时间。为此互联网知名人士、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认为,条例出台太过仓促,使很多概念界定不清,诸如什么叫“互联网信息服务”?什么叫“个人信息”?……因此执行起来可能会遇到很大问题。
这两则条例为何都将焦点放在了“禁止恶意拦截“上?为何又与弹出式广告扯上干系?曲晓东称,3Q之战起因,是当时QQ可以弹出很多广告,360推出一个叫“扣扣保镖”的产品,用户使用QQ的时候可以不弹出这些广告,甚至将一些QQ的功能关掉。然而那些东西QQ是要用来赚钱的,于是3Q鏖战。当时有评论指出,这反映了国家相应立法的缺失。时至今日,试行条例出台。
对于这两则条例,360公司企业宣传部公关顾问李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虽然收到了很多客户的类似询问,但是一旦征求意见稿确定,他们只能服从。到时候,广告过滤功能可能就不提供了。
对此,有网民表示不能接受。
有网民表示,弹出式广告让人很厌烦,比电影、电视中植入的广告更不如。如果是为了避免360和QQ之争再度发生,这样一个政策让人感觉有点简单、粗暴。也有网民称:弹出式广告这东西,就好像你去逛超市,推了个手推车。这超市却不停地往你的购物篮里扔东西。它扔东西进来的这个过程,本身对你的眼睛就是一种侵犯,所以它在道理上是站不住脚的。
由于与网络企业、互联网协会、工信部比起来,用户明显属弱势群体,有人称,现在的条例实际上剥夺了互联网用户对“弹出式广告”的选择权,肯定是损害用户利益的。对此原国务院信息办政策法规组处长、现任蚂蚁互动网络平台董事长高红冰提出改进建议:应该对弹出式广告进行分级。高红冰说,应该装个软件,给出一个列表或者一个等级,比如说:限制级,或者中、高、低等级。受众如果什么广告都不想看,就在高限制级上;如果有些能看,就定在中级;如果觉得弹不弹出无所谓,就放在低级,那可能弹得就会多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