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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电动车主想必也都经历过这样的烦心时刻,开车达到充电站后,发现因为停车位紧张,有燃油车占据了电动车专用充电车位,而这时除了吐槽车主没素质之外,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不过而今,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加大,北京也率先展开对燃油车占据电动车充电车位的治理。
据报道,今后北京地区,如果燃油车占据电动车充电泊位,停车场可对其多收停车费。
作为推荐性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外发布《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
新规范中明确指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据了解,新规范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停车管理员要对燃油汽车和有充电需求的电动汽车进行分类停车引导。比如,在停车场有空余车位的情况下,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车泊位。
在非充电车位无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引导燃油汽车占用部分电动汽车泊位,但不得占用划定的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并提示驾驶者留下联系信息。
引导已完成充电的电动汽车及时驶离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引导燃油汽车、没有充电需求的电动汽车勿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对多次告知仍不听劝导的,可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允许采用多种收费方式但不应拒收现金。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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