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海市质监局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依托区域协作制订的《共享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两个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押金问题,意见稿要求运营单位必须出具押金使用报告,押金应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监管,主动接受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无论预付金还是押金,退回都必须在7天内完成。
关于GPS定位系统问题,意见稿明确共享单车必须配备GPS,而且电池续航时间不短于25天。
意见稿中没有此前盛传的70岁老人用单车要开“健康证”的条款,但也明确规定,用户年龄不得低于12岁。
另外,意见稿提出,共享单车在使用3年后就要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