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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 期满后不得上路
2018-03-29 19:26:39  出处:快科技 作者:朝晖 编辑:朝晖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电动车为人们的日常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大型超标电动车。

据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9日审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提出,北京市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施行3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据悉,对存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草案提出,北京市拟施行过渡期政策。

对草案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规定申请悬挂临时标识可上路行驶,未悬挂标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此,你怎么看?

北京拟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 期满后不得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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