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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消息,安全无小事,火灾猛如虎!近些年来,一些电瓶车事故多发,造成了巨大的人员、财产损失,但很多人出于各种心理,还是会将电瓶车推到居住楼里充电。
中国消防官方近日发布了一起相关案例,并再次郑重提醒相关安全问题。
据悉,此次事故发生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一小区,某天夜里23时许,小区某栋楼发生火灾,睡梦中的人们惊慌逃生,但依然有5人受伤,其中1人(章某,女)因烧伤构成人体损伤八级,开颅术后构成人体损伤十级,精神伤残九级。
近期,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5名被告赔偿章某的人身损害、家庭财产损失共100余万元。
涉案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系徐某某、陈某某的电动车使用物业公司管理的用于放置电梯配件和交换机的机箱内插线板充电,导致插线板短路,引燃停放在楼梯间的三辆电动车。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安吉县人民法院认为,徐某某、陈某某、胡某某三人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的行为违法。
陈某某、徐某某私自使用为共用设施提供电源的插线板为自己的电动车充电,造成电路超负荷,出现插线板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陈某某、徐某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胡某某的电动车同时停放在公共楼梯间内,被引燃后起到了助燃的作用,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
法院同时认为,物业、广播公司等也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不同的责任,需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中国消防称,根据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消防提醒切勿将电动车推到楼上充电,尤其是一些上了年限、或者是组装的电瓶车,安全隐患尤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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