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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与物业分享!人大代表:加大小区共用充电桩建设力度
对于不少城市的电动车用户来说,充电难成了用车的最大难题,而有效增加小区内的充电桩数量,将会有效缓解电动车主的充电焦虑。
据报道,上海市人大代表、君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正东在2022年上海两会期间提交一份的建议中指出,“如何规范住宅小区新能源车充电桩的设置和管理以缓解充电难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据其分析,目前上海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的现状和问题共有三点:
首先,管理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缺乏为用户安装充电桩的积极性。
针对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问题,虽然国务院联合多部委曾数次发布通知文件进行指导,但这些文件规定大多是针对有固定车位的小区,对于不少小区最开始的规划就没有固定车位。
因此,在实际申请充电桩的过程中遇到诸多难题,得不到物业的同意证明就没有办法进行下一步的申请安装。
原因包括存在安全隐患、其他的业主不同意等等,最核心的是缺乏利益机制。目前对于绝大部分居民小区存在的问题是,安装了充电桩以后,给物业公司增加了工作负担,却不能增加收入。
其次,产品质量管控相对薄弱。目前居民小区充电桩属于私人单个安装,品牌杂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居民小区充电桩安装建设标准,并且由于不是政府强制实施,总体上管理力度偏弱。
最后一点是缺乏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居民小区充电桩既没有像汽车产品一样有定期维护保养的制度安排,也不像公共充电桩那样,大多有营运单位建设并负责维护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刘正东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对于有固定停车位小区,倡导私人充电桩共享。通过小区业主群把私人充电桩空闲时间共享出来,给有充电需求的居民使用,配合物业管理,收取适当费用。
第二,对于规划中没有固定车位的小区,由所属街道负责统一规划设置共享共用充电桩。
具体可以根据每个小区新能源车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如8:1)进行充电桩的数量配置,充电装置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提供并管理,充电费用由车主与电力公司结算电费,可以收取适当的维修费用。
第三,通过充电自治公约,物业管理配合,对共享共用充电桩进行有效的管理。
考虑到充电车位的管理问题,实际执行中可能有人霸占共用充电车位的情况,为保证每位充电车主能够在充好电之后及时将车辆驶离,可以通过收取高额的充电车位超时占用费的方式进行控制。
第四,引入市场化运营团队进行运作。由城市相关主管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流程,如招标,选择若干有技术能力的运营公司,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业务。
变零散的个别安装为有组织、有责任主体的企业行为。实施社区充电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体系。运营公司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对于采用的充电桩产品,可以进行质量管控。
对于建设安装也有质量保证,在缺乏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也可以先行制定企业标准,进而形成行业标准。对于充电桩产品还可以集中采购、统一规划,避免品牌杂乱现象,避免重复施工,降低成本。
第五,采取利益共享机制,解决业委会、小区物业公司对充电桩安装不积极的问题。需要物业公司配合管理充电桩的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达成合作,分享收益。
这样既可以取得物业公司的支持,又可以让物业公司因自己付出的劳动而获得收益;引入市场化运营团队运作的小区,业委会与运营公司达成合作,分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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