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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解禁再多一城!武汉多地解除皮卡限行
2020-12-18 12:21:42  出处:快科技 作者:陈驰 编辑:陈驰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近年以来,我国多个城市接连宣布解禁皮卡,例如山东济南、河北秦皇岛、河北唐山、浙江宁波市等,今日皮卡解禁再多一城。

12月18日,据@武汉交警官微消息,12月21日起,武汉多处道路将解除对本地“皮卡”(官方称为多用途货车)的道路限行限制,有效期为5年。

根据官方消息,除长江大桥、江汉桥、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全天24小时,二环线(含主线、辅路、匝道)及以内道路每日7:00—9:00、16:00—19:00外,允许本埠多用途货车通行本市货车限行区域及道路。

官方表示,“皮卡车”是多用途货车的俗称,但不是所有的“皮卡车”都是“多用途货车”。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因没有“多用途货车”这一车型类别,“多用途货车”按照轻型栏板货车或轻型普通货车等车辆类型登记。本《通告》解除的多用途货车包含2020年3月1日前在本埠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符合“多用途货车”标准的车辆。自2020年3月1日起,只有按照“多用途货车”登记的车辆才在此次解除范围以内。

以下为官方通告全文:

经前期专题研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召开行业座谈会等工作流程,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发布《关于解除本埠多用途货车部分道路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除长江大桥、江汉桥、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全天24小时,二环线(含主线、辅路、匝道)及以内道路每日7:00—9:00、16:00—19:00外,允许本埠多用途货车通行本市货车限行区域及道路。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机动车结构分类,“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四、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

皮卡解禁再多一城!武汉多地解除皮卡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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