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汪涵曾代言的“爱钱进”P2P暴雷 他是否需要担责?律师解读
2020-07-03 17:07:24  出处:快科技 作者:若风 编辑:若风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爱钱进APP暴雷,该平台已被立案侦查。报道指出,有超过10万人被骗,金额超过了100亿元,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

值得注意的是,知名主持人汪涵,还曾为“爱钱进”代言,有网友曝料,正是看到汪涵代言,才去购买该平台理财产品。如今,希望汪涵能够帮助维权,为受害者讨回损失金额。

日前,汪涵也发布了相关生命,称为用户感到痛心,同时将尽自己的力量,跟进此事,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不过,也有不少人们认为,如果没有明星效应的带动,就不会有这么多人购买该平台理财产品。那么汪涵是否需要担责?据报道,有专业律师表示,如果明星代言过程中存在过错需担责,但是否存在过错需公权力机关介入调查。

对于明星代言中的担责问题,笼统来说,如果明星在代言产品过程中存在过错需要担责。但是否存在过错,普通消费者很难证明,还是需要公权力机关的介入。

《广告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的,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他进一步解释道,如果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只要证明广告虚假,自身受到损害,代言人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其他类商品和服务,则需推定代言人是否主观明知是虚假广告。

此外,从消费者角度来讲,要回理性判断和消费。明星代言的作用只是增加产品曝光度,而消费者个人是否要买这个商品或服务,不能过于依赖明星的代言。

汪涵曾代言的“爱钱进”P2P暴雷 他是否需要担责?律师解读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若风

  • 支持打赏
  • 支持0

  • 反对

  • 打赏

文章价值打分

当前文章打分0 分,共有0人打分
  • 分享好友:
  • |

  • 热门文章
  • 换一波

  • 好物推荐
  • 换一波

  • 关注我们

  • 微博

    微博:快科技官方

    快科技官方微博
  •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快科技

    带来硬件软件、手机数码最快资讯!
  • 抖音

    抖音:kkjcn

    科技快讯、手机开箱、产品体验、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