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节目火爆大江南北,但这个名字也一直存在侵权纠纷。
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案正式开庭结案,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包含有“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商标标识宣传和制作歌唱类真人秀节目。
浙江卫视今天也发表公开声明,正在制作的《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不过仍将于7月15日如期播出。
浙江卫视同时表示,暂时更名势必会造成重大损失,保留追究相关方恶意诉讼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2年7月,灿星公司在购买荷兰版权方Talpa的《The Voice Of …》节目模式之后,制作了《中国好声音》并取得巨大成功,成为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史上的现象级节目,之后第二至第四季节目同样由灿星公司制作,收视率也一直居高不下。
不过在2015年,双方谈判破裂,灿星公司不再购买该节目模式的版权,唐德影视则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荷兰版权方在5年内制作四季《The Voice of China》的授权,成为该节目在中国的唯一版权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