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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原因
“专利诉讼是一把双刃剑。”哈佛商学院的维利·史说。如果有人怀疑这种说法,只要回顾一下历史上最著名的专利纠纷便可了解个中缘由。2009年,强生旗下的Centocor部门在一起官司中胜诉,被告雅培被判赔偿16.7亿美元。但是强生却得意忘形。去年,一家上诉法院做出裁决,认定强生在关节炎药物中使用的人源抗体专利无效。上诉法院甚至认为,强生的这项专利最多不过是“一份资产愿望清单”。这也为雅培的竞争性药品修美乐(Humira)提供了关键的法律保护。
维利·史曾经长期在IBM、DEC、SGI和柯达担任高管,他本人也曾亲身经历过专利大战的创伤。自从5年前进入哈佛商学院以来,他已经将满是书香的大学办公室变成了一个小型的数字产品博物馆。他的书架和展示柜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电脑主板、复杂的电话芯片组(有真品,也有中国的仿品)、过时的口袋相机,以及一个与整体环境格格不入的F-18战斗机引擎模型。
“多数现代技术都存在于我所说的创新金字塔顶端。”他说。智能手机由很多零部件构成,每个零部件都采用了很多早期专利,因此可能会引发数不尽的诉讼。“从金字塔顶端向下看,很难看到每一块砖……这便是诉讼的来源。”
自十七世纪早期以来,英美法系一直都认定发明人只能暂时拥有专利独家权益。通过现代美国专利系统披露专利的人,通常可以获得20年的独家使用权。从理论上讲,公开披露专利相当于告知那些想要使用专利的人,应该为此支付专利费。这种理论也的确经常被应用于实践——电脑技术行业尤其如此——但并非一帆风顺。
首先,授权谈判有时会破裂。苹果在起诉书中称,该公司曾在2010年与三星就授权费展开接触,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三星律师也向法院证实了这一点,但并未披露细节。
维利·史认为,移动设备的专利大战或许已经不可避免。众多财大气粗的企业从四面八方进军这一领域:苹果和微软来自电脑行业,谷歌来自搜索引擎和广告行业,亚洲制造商则来自通讯行业。与营销和定价一样,专利诉讼也是一项斗争武器。
科技行业诉讼频发还源于另外一个因素:从上世纪90年代起,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便推出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其中一项政策要求审查官在拒绝专利申请后提交书面说明。自1990年以来,全美每年批准的专利数量已经增长了150%,从9.9077万项增长到24.7713万项。
维利·史表示,令外界困惑的是:尽管在法庭上剑拔弩张,但苹果和三星很可能将继续维持供应链合作关系。虽然这两家公司通常都拒绝讨论彼此的关系,但在去年的诉讼高发期,三星仍然为苹果的iPhone和iPad供应核心A5逻辑芯片。该产品由三星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市的新工厂生产,处理速度达到A4的两倍,后者同样由三星生产。
除此之外,三星还为苹果第三代iPad供应重要的Retina屏幕。市场研究公司iSuppli分析师维尼塔·杰克汉瓦尔(Vinita Jakhanwal)本月透露,在LG Display和夏普无法满足苹果的苛刻要求后,苹果最终还是选择三星为其供应屏幕。“新iPad的屏幕对分辨率的要求极高。”杰克汉瓦尔说。无论苹果多么蔑视三星的追随战略,它仍然极度依赖三星。
激烈对峙
就在科赫法官开玩笑说要给原被告律师送巧克力后的4个月,她又主持了另外一次听证会,原因是苹果提出一项动议,希望在美国对三星的三款手机(Galaxy S 4G、Infuse 4G和Droid Charge)和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下达初步禁令。苹果声称,如果不禁售这些产品,该公司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Android操作系统与iOS之间爆发了一场大战,”苹果首席代理律师、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合伙人迈克尔黑尼说,“有相当一部分美国人还没有选购智能手机。一旦人们做出选择,他们就会忠于这个生态系统,今后还将继续在这一生态系统内选择其他手机。”(根据市场研究公司IDC的统计,苹果去年第四季度智能手机出货量位居全球之首,达到3700万部,较2010年增长128%;三星智能手机出货量为3600万部,增幅达到更为惊人的275%。)
在初步禁令的听证会上,苹果通过4项专利来证明该公司的手机“绝对新颖”。除此之外,迈克尔黑尼还表示,iPad平板电脑已经“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产品类别”。
其中有两项专利涉及iPhone的外观。文件中涉及的专利都用专利号的最后三位数来代替,而这两项专利则是D’087和D’677。D’087涵盖了“一款电子设备的装饰设计”,并附带了48个示意图。第三项专利是D’889,涵盖了一款平板电脑的视觉特性,同样只用了一些草图说明。
第四项专利为’381,2008年12月23日获得,但并没有使用前缀“D”,因为该专利涉及的是功能,而非设计。该专利可以简称为“恢复原状”(bounce back):当用户用手指将一张图片或一个文档拖出屏幕边框时,如果松开手指,该图片或文档便会恢复原状,重新填满屏幕。上文提到的三款三星手机和Galaxy Tab 10.1都拥有“恢复原状”功能。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合伙人、三星代理律师凯瑟琳·沙利文(Kathleen M. Sullivan)指出,在苹果的设备诞生前,就出现了各种各样与iPhone和iPad外观甚至使用方式相似的产品。她认为,苹果想将配备平滑表面和圆角的长方形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设计据为己有,这不公平。
科赫法官打断了沙利文的阐述,手拿着一台三星平板电脑和一台iPad,问沙利文能否区分这两款产品。
“在这个距离上分不出来,法官阁下。”沙利文坦承。他们二人当时相距约10步。
“好吧,我拿高一些。”法官说,“哪个是哪个?”
最终,沙利文正确地辨认出iPad。
“区分这两款产品花了很长时间。”法官说。她的意思是说,粗心的消费者可能会混淆三星与苹果的产品。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是判断专利是否被侵犯的重要标准。
“法官阁下,”沙利文抗议道,“我无意冒犯,但我们俩站得很远,而且你遮住了商标……D’889专利涉及整个产品,但你并没有给我们展示背面。”
科赫并没有下结论。但她认为,三星或许模仿了苹果,但苹果可能也模仿了一款由报业公司Knight-Ridder 1994年推出的产品,但该产品并未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好吧,我接受这一点,法官阁下。”沙利文回答道。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知道应当适时停止争辩。
法官态度
去年12月2日,科赫发布了65页的判决书,表意十分明确,完全可以当做法学院专利课程的教科书。“在担任法官前,科赫法官曾是一名知识产权诉讼律师,所以她非常了解这些问题。”斯坦福法学院教授兼该校法律、科学和技术项目总监马克·莱姆利(Mark Lemley)说。
科赫的判决只是临时的,她的中心意思是:苹果希望针对三星设备在美国下达临时禁令的申请,要等到今年7月对本案开庭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后再做决定。科赫既没有放任苹果的自以为是,也没有帮助三星打破苹果的光环。
首先,科赫重申,尽管产品设计可以申请专利,但“受功能所限的”设计不能申请专利。尽管苹果拥有专利,但并不表示通过缩小智能手机的体积来提升握感的创意归属于该公司。如果他们能够获得这种专利,其他企业就无法出售实用的智能手机了。与之类似,苹果也不能阻止竞争对手为了方便触控操作而采用大屏幕,或是为了方便贴近耳朵而将听筒设计到设备的上半部分。
在谈到“显而易见”的概念时,科赫对三星表达了同情,认为苹果所谓“震惊世界”的创新言过其实。她分析了日本夏普2005年6月6日获得的一项日本专利,该专利比苹果的相关专利早很多。根据美国法律,国外专利可以被视为“先有技术”,从而否决美国专利。科赫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档案中的一些示意图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阐述,她表示,夏普的专利与苹果的D’087相似,也有圆角,屏幕与边框的比例以及扬声器的形状都很类似。她补充道,夏普的专利是一项非常简洁的设计,普通人很有可能认为苹果的D’087基本与夏普的专利相同。
科赫总结道:“三星承担了足够的举证责任,对D’087专利的有效性提出了实质性的质疑。”但最终结论需要等到今年7月的庭审时宣布。在这起官司中,苹果有可能丧失一项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从实践来讲,该公司可能因为自己的好斗而付出代价,在今后的诉讼或交叉许可谈判中丧失筹码。
判决书中的冗长专利法律分析可能会令外行感到头痛。科赫法官表示,假设法庭发现苹果的另外一项设计专利有效,三星的Galaxy S 4G和Infuse 4手机便有可能侵犯该专利。但她不会因此禁售这些手机,部分原因在于她认为侵权问题是一个“封闭式问题”,需要更多证据。她继续说道,将三星的两款手机逐出市场将面临很高的误判概率。因此,她驳回了苹果的请求,允许三星继续在美国销售这两款手机。
科赫对iPad的设计发表的评论令苹果更加失望。她仍然用了手绘的草图展示了1994年的一款外形粗糙的Fidler/Knight Ridder平板电脑,该产品是专为数字报纸设计的阅读器,与苹果iPad的D’889专利给人“基本相同的视觉印象”。“因此,法院认为,三星以‘显而易见’为立场对苹果D’889专利的有效性提出了实质性的质疑。”她写道。所以,iPad的设计或许人人都可使用。科赫同样没有批准禁售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
或现转机
但苹果并未气馁,而是又聘请了洛杉矶的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师事务所,与Morrison & Foerster一同于今年2月发起了新的诉讼,指控三星最新产品侵犯了苹果的更多专利。此举随即引发了众多反诉和对反诉的反诉。科赫接手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权官司越来越多,其他城市和国家的法院受理的官司同样如此。
然而知情人士透露,苹果和三星高管最近就潜在和解展开了沟通。苹果CEO蒂姆·库克(Tim Cook)似乎并不像乔布斯那样一心想把敌人逼上死路。在库克看来,诉讼似乎是一种必然的邪恶,而非复仇之道。
不过,苹果与谷歌之间的更大分歧远未解决,而且不仅仅事关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尽管二者都在努力争夺移动设备领域的霸主地位,但却都在防范微软。而由于数字枢纽有可能将互联网和电视整合到一起,因此他们还有可能在这个新兴领域展开斗争。
从短期来看,如果这些科技巨头能够坐到一起,起草一系列全面的交叉许可协议,最终交给会议室外等候的律师审核,那就可以节省大量的费用和精力。桌面领域也曾经历过类似的法律大战,但最终也是凭借这种方法解决的。这种方案“仍然很有可能在这一市场实现,”斯坦福的莱姆利说,“但与此同时,这些企业过去几年已经支付给律师4亿多美元。不知道他们花的这些钱能带来什么回报。”(文/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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