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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对决Android:发端于乔布斯的专利核战争
2012-03-30 20:51:02  出处:快科技 编辑:萧萧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国外媒体今天撰文称,由于Android在智能手机市场异军突起,而且采用了与苹果截然相反的开源模式,导致苹果心生杀念,一心想要通过专利诉讼铲除异己。但在一系列复杂的诉讼过程中,苹果却遭遇了重重障碍,甚至有可能引火烧身,丧失关键的知识产权。

以下为文章全文:

亦敌亦友

露西·科赫(Lucy Koh)身着一袭黑色长袍,戴着一串白色珍珠项链,举止端庄大方,非常符合一位美国地区法院法官的身份。这位哈佛毕业生曾经担任美国联邦检察官,目前在加州当法官。作为硅谷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曾负责科技专利诉讼。在去年6月的一次听证会上,出于真诚的态度,43岁的科赫忍不住打断了控辩双方律师的激烈辩论。

“上次你们说彼此之间有业务联系。我记不清具体数字了,是800万美元,还是80亿美元?”她问。

“我认为应该超过70亿美元。”哈罗德·迈克尔黑尼(Harold McElhinny)回答道。这是他的客户苹果每年支付给三星的零部件采购费,后者在本案中被控侵犯苹果专利。苹果是三星的最大客户,在其2011年总额1090亿美元的收入中占比达7.6%。但这种依赖关系却是双向的:倘若没有三星的零部件,苹果也无法继续生产利润丰厚的iPad和iPhone。然而,在科赫的法庭上,这两家公司却争得不可开交。

“70亿美元,”科赫沉思道,“我们能不能在这里和解?我能否给你们发一份ADR?”她问。她所说的ADR是“非诉纠纷解决方案”(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简称,这是一种私下调解方式。“我会给你们送几盒巧克力,”科赫说,“随便什么都可以。”

如今,9个月过去了,“苹果诉三星案”丝毫没有缓和的迹象。非但没有和解,苹果甚至还于今年2月再次向圣何塞联邦法院起诉三星,指控这家韩国厂商“奴隶般地抄袭”苹果。苹果将三星描述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惯偷,并指出三星“不断向市场推出大量山寨产品,包括过去8个月推出的至少18款全新的侵权产品”。

行业缩影

这场纠纷是科技行业现状的一个缩影:苹果严厉地警告一家强大的竞争对手,让他们不要忘记谁才是真正的老板。与此同时,苹果与三星之间的法律纠纷也因为庞大的规模备受瞩目。为了赢得诉讼,对战双方都不惜投入巨资打击对方,以期赢得这场世纪对决的胜利。但对于他们之间高达数十亿美元的共生关系而言,这无疑是一场考验。

这场斗争也反映了苹果与多家移动设备制造商之间的广泛矛盾,并因此在10个国家引发了数十起官司。除了三星外,苹果的主要打击目标还包括摩托罗拉移动和HTC。然而,正如硅谷观察人士所说,这些手机和平板电脑厂商只是替罪羊,苹果的真正对手是Android。这款操作系统由谷歌开发,并免费提供给各大移动设备厂商使用。谷歌的这种“共荣”商业模式与苹果格格不入。在已故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看来,此举会对他的公司产生巨大威胁。

乔布斯2010年10月5日辞世,享年56岁。在人生旅程的最后18个月,他始终在奋力打压Android。他对自己的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说,针对硬件厂商发起的诉讼意在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谷歌,你剽窃了iPhone,彻底剽窃了我们的创意。你是个大盗。”乔布斯发誓会“用尽最后一口气”和苹果现金储备中的“每一分钱”,来“纠正这个错误”。“我要摧毁Android,因为这是偷来的产品。我要发动一场热核战争。”他说。

尽管这只是一个比喻,但要发动核打击却不得不面临一个问题:对方也可能利用核武器报复苹果。事实上,事态的确在向着这个方向发展。苹果每发起一场诉讼,对手都会反击,称苹果并不像乔布斯所鼓吹的那样拥有独特的创意。三星、摩托罗拉移动和其他企业都坚称,苹果最有价值的一些专利——例如iPhone和iPad的简约设计——本身就是无效专利。

由于在全球发动了法律大战,乔布斯给他的继任者留下了巨大的隐患。苹果或许成功迫使竞争对手取消了几项手机功能,甚至逼迫一两款产品彻底退出了重要市场。但苹果的竞争对手却为数众多,前赴后继。三星的网站列出了超过134款手机,而苹果的专利大战仅涉及两款设备:iPhone和iPad。虽然有些难以置信,但倘若竞争对手成功说服某个国家的法官或贸易监管部门,让他们相信苹果的专利是无效的,苹果的声誉就将遭受巨大损失。而对于股东而言,更重要的在于,它的市场份额也可能会被侵蚀。

来龙去脉

在旁观者看来,这场移动设备专利大战简直就像是一场疯狂的混战,但并非毫无头绪:源头可以追溯至2010年初的加州库珀蒂诺。彼时iPhone需求旺盛,而乔布斯也在同年1月发布了外形纤薄的iPad平板电脑。这两款产品都采用苹果自主开发的iOS操作系统,该系统可以运行各种软件,并在苹果设备之间实现通讯。

众所周知,乔布斯一直以来都不允许竞争对手使用苹果的操作系统,并且努力与苹果自家的硬件密切整合。相反,谷歌开发的Android系统则采用开源模式,并向众多硬件厂商免费提供,因此被大量手机和平板电脑采用。虽然无法通过硬件创收,但谷歌却可以借助Android系统赚取网络广告收入。谷歌最著名的网络搜索服务也采用了同样的战略。

Android的崛起激怒了乔布斯。据艾萨克森的《乔布斯传》记载,他在苹果总部的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员工说:“我们没有进军搜索业务,他们却进军了手机业务。别搞错了,他们想干掉iPhone。”

乔布斯的愤怒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一些经历,彼时,他拒绝将苹果电脑使用的时尚操作系统Macintosh授权给其他厂商使用。他的宿敌比尔·盖茨(Bill GAtes)却将微软的Windows系统(以及之前的DOS)授权给大量PC厂商。乔布斯蔑视Windows,认为那是一款二流产品。但得益于强大的吸引力,微软还是在桌面操作系统市场击败了苹果。同样的一幕是否会在iOS和Android之间重演?

尤其令乔布斯恼怒的是,Android手机提供了很多在他看来属于苹果原创的功能,包括设备的整体外观以及多点触控功能。2008年,乔布斯造访谷歌总部,对该公司的两名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说,如果谷歌退让,苹果或许可以授权其使用iPhone主屏上的一些图标。但如果Android执意与iOS竞争,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尽管苹果仍是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iPad也仍然占据平板电脑市场的主导地位,但Android已经在手机操作系统领域超过苹果。据市场研究公司Canalys测算,Android手机去年第四季度约占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51.6%,iPhone仅为23.4%。)

但乔布斯诉诸法律的决定仍然面临一些障碍。从实际来看,由于谷歌并未销售手机,所以法官不会命令谷歌停售“山寨”手机。同样,谷歌也不可能因为其他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手机而支付赔偿。从象征意义来看,打击谷歌可能招致消费者和硅谷精英对苹果的反感。

选准目标

于是,苹果2010年3月对Android的“代理人”发起攻击,指控中国台湾的HTC在Nexus One、Touch Pro和Droid Eris等产品中侵犯其10余项专利。“我们可以对竞争对手剽窃我们的专利坐视不理,”乔布斯当时说,“或者,也可以做点什么。”

创立于1997年的HTC凭借2007年与谷歌建立的Android合作关系,从一家代工厂商发展为拥有自主品牌的大型智能手机企业。但它仍在广告中强调了一句口号:Quietly Brilliant(低调卓越)。苹果选择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起诉HTC,这是一家位于华盛顿的准司法机构,其案件审理速度快于美国联邦法院,而且有权禁止侵权产品进口。“苹果似乎挑了一个软柿子。”知识产权学者、哈佛商学院教授维利·史(Willy Shih)说。起诉HTC其实是在向Android阵营的其他企业发出警告。

但HTC比预想的更加顽强。该公司聘请了一流的法律顾问,包括加州律师事务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该公司也曾经为谷歌代理官司,这并非巧合。HTC在法律文件中表示,该公司并无任何过错,苹果的诉讼目的是削弱竞争对手的实力。在开庭前,苹果明显退缩了,撤消了一些诉讼。ITC的一名行政法官在初步裁决中裁定HTC仅侵犯了苹果两项专利,从而进一步缩小了该案的诉讼范围。2011年12月,苹果再度受挫,ITC全体委员一致裁决,HTC仅侵犯苹果的一项专利。该专利使得智能手机能够自动识别短信和电子邮件中的电话号码,方便用户直接拨打。

该消息宣布后,HTC表示,已经设计了一项措施,绕过该技术,导致苹果禁售HTC手机的希望落空。得益于ITC的最终裁决和HTC的股票回购计划,该公司股价当天大涨7%,触及台湾股票交易所的涨停板。

苹果也因为这个结果付出了代价:HTC和其他手机厂商开始向苹果发起专利诉讼。没等乔布斯动手,摩托罗拉移动就先发制人,于2010年10月向苹果发起三起诉讼,并向ITC提交了一起投诉,指控苹果侵犯其专利。摩托罗拉移动的代理律师也来自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苹果也不甘示弱,向ITC投诉摩托罗拉移动的Droid、Droid 2和Droid X三款Android手机抄袭iPhone。由于程序问题,苹果的主张率先得到回应:ITC的行政法官今年1月裁决,苹果未能证明摩托罗拉移动侵权。3月16日,ITC委员最终认定摩托罗拉移动胜诉。

在这场以牙还牙的斗争中,专利战火从华盛顿烧到芝加哥,又烧到特拉华,随后还蔓延到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和澳大利亚。几乎每天都会出现新的动议、听证会和上诉。德国曼海姆法院今年2月作出裁决,认定苹果侵犯摩托罗拉移动的信息推送技术专利。几天后,德国慕尼黑法院又裁决,苹果在与摩托罗拉移动的“滑动解锁”专利纠纷中胜诉。但双方都已提起上诉,丝毫没有罢手的迹象。

作为手机市场的先驱,摩托罗拉移动数十年来积累了大量基础专利,很多都已经成为数字设备的核心技术,这就使得摩托罗拉移动的知识产权拥有了巨大的价值。因此,谷歌2011年8月宣布斥资125亿美元收购该公司的手机业务及其1.7万项专利。谷歌CEO佩奇表示,此举“将使我们更好地保护Android免受微软、苹果和其他企业的反竞争威胁。”换句话说: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今年2月,苹果向欧盟委员会投诉摩托罗拉移动,指控其使用所谓的“标准要素专利”打压竞争对手——当然,摩托罗拉移动已经积极应诉。

转攻三星

2011年3月,乔布斯在iPad 2的发布会上将注意力转向了三星。他调侃了Galaxy Tab,在一张幻灯片中将2011年称作是“山寨年”(Year of the Copycats),并把三星列在首位。一个月后,苹果在加州圣何塞起诉三星。

直到21世纪初,三星和其他韩国家族式财团还被普遍视为天生的模仿者:他们生产的电子产品、厨房家电和汽车都缺乏想象力。但三星却在不知不觉间成长为全球收入最高的科技企业,并且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存储芯片、微处理器和智能手机屏幕供应商。如今,它在韩国出口额中的占比几乎达到五分之一,在本土市场拥有无与伦比的影响力。2008年,三星董事长、韩国首富李健熙被控逃税并违反信托责任。虽然两项罪名都成立,但他仍然免于牢狱之灾,获得了总统特赦,重新执掌公司帅印。

与HTC不同,三星并未在2007年就急于投靠Android阵营,而是在几年后才推出了Galaxy系列Android手机。根据苹果提交的法律文件,三星跳过了艰巨的初期研发阶段,直接模仿了“苹果的创新技术、与众不同的用户界面,以及优雅而独特的产品和包装设计。”苹果称,三星2010年3月发布的Galaxy i9000手机抄袭了“苹果iPhone 3G所有独特而简约的设计元素:长方形外观、四个圆角、光滑平整的正面,以及透明玻璃下的大屏幕。”苹果发言人史蒂夫·多灵(Steve Dowling)说:“这种公然抄袭是不对的,当其他公司剽窃我们的创意时,我们要保护苹果的知识产权。”

三星并不否认其智能手机的外观和功能在某些方面与苹果类似,但该公司却在法律文件中坚称,无论是微波炉还是最新、最酷的手机,相互竞争的产品经常会彼此模仿。更何况,一个配有圆角的正方形算得上什么了不起的创新吗?三星认为,苹果是希望借助诉讼获得任何一个竞争者都不应有的待遇:“永远统治智能手机和移动电脑市场。”三星发言人詹姆斯·钟(James Chung)补充道:“三星将继续捍卫我们的知识产权,以便服务于我们的用户,并确保我们在移动通讯行业的持续创新力和领导力。”

事实上,早在iPhone面市前,就有多家亚洲厂商设计了类似的长方形智能手机。三星指出,在iPhone发布前1年,也就是2006年,其本土竞争对手LG便发布了一款名为“巧克力”的圆角手机,该产品“几乎包含了苹果主张的所有设计元素”。2006年12月,在苹果发布iPhone图片前,三星也在韩国提交了一项名为F700的长方形手机设计专利。虽然苹果自认为拥有这种设计的独家使用权,但三星认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设计是向着这一方向“自然进化的”。倘若果真如此,苹果便会损失惨重,因为按照《专利法》的基本精神,如果一项创意在发明时对普通人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便会失去专利保护。因此,苹果有可能因为打击三星而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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