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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内驾车剐蹭后径行驶离 是否属于肇事逃逸?法院判了
2026-03-29 07:33:09  出处:快科技 作者:若风 编辑:若风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复制对文章内容进行纠错纠错

快科技3月29日消息,小区内因为不是公共道路,车辆发生事故后驶离算是肇事逃逸吗?中国法院网近日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4年4月4日,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北京某居民小区内由南向东右转行驶,车辆右侧与静止停放(车头朝西)的孟某车辆右前部相刮撞,造成李某车辆右侧与孟某车辆右前部损坏,无人受伤。

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未报警亦未联系孟某即驶离现场,事后,交警通过现场监控锁定李某,认定李某为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李某认为事发地为小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不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法院经查,涉案事故发生的居民小区,属于北京某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李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报警亦未主动联系孟某协商处理,而是自行离开,符合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该规定强调了“道路”的公共性,旨在保护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道路”的公共性,其本质特征在于通行对象的不特定性。因此,居民小区内的道路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关键在于是否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通行。

本案事故发生的居民小区,虽然相对封闭,但社会车辆无需经过小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仅需缴费即可进出小区,故该小区内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

综上,法院对于李某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在小区内驾车剐蹭后径行驶离 是否属于肇事逃逸?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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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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