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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1月16日消息,据“工信微报”公众号消息,今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提到,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未来我国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管理办法》突出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特点。
在全渠道方面,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在全链条方面,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
在全生命周期方面,加强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
据了解,数字身份证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在监管方面,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管理办法》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有效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