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广州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7月2日消息,近日,广州一男子因骑行无牌共享电单车被交警罚款一事,在网络上引起关注。
据悉,广州市多个区的交通管理部门给出的说法,广州市禁止投放无牌共享电单车,目前市面上大多数共享电单车均为非法投放,建议市民停止使用。
有律师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晓路边的电单车系非法投放、非法经营,骑行后被交警罚款,难免产生困惑和不满的情绪。
广州市曾两次明确表示,因现阶段暂无道路、停放资源可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单车,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今年6月1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答复政协广州市委员会相关提案的函中提到:“目前,广州市政府已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本市实际情况,明确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原则意见,并由市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行驶、乱停乱放、集中充电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规利用三轮车运输换电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