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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消息,近日,逸仙高架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SUV司机违规变道后急停,导致后车追尾。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SUV司机故意别车,引发网友热议。
根据一网友发布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时该网友沿逸仙高架由南往北的3号车道上行驶。此时,一辆新能源SUV从1号车道变道至2号车道,并准备继续向3号车道变道。
由于变道时新能源SUV与3号车道的车辆距离过近,故3号车道的视频视角车辆驾驶员鸣笛提醒,随后两车继续正常行驶。
让人没想到的是,完成变道后,前车驾驶员在前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突然猛地制动刹车,引发后车追尾。
由于刹车力度较大,新能源SUV在刹车时,刹车灯甚至出现了爆闪的状态。
这也引发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怎么判? 追尾全责?这算谁的责任?
还有网友直言,“他这是目标明确的别视频车,而不是公共性质的随机无差别作案,判不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能判个危险驾驶就不错了。”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如果证据确凿证明前车存在故意别车行为,导致后车无法避免地发生追尾,前车司机将承担主要乃至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后车发生追尾,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有过错,因此不会承担责任或仅承担极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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