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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男子“胖猫”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引发广泛社会关注与争论。
5月19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公布了江事件调查的详细结果,揭开了一系列谜团,也呈现了又一次大反转,令人唏嘘。
根据警情通报,谭某(女,27岁,重庆石柱人)和刘甲(男,21岁,网名“胖猫”,湖南临武人)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经梳理“胖猫”、谭某两人转账记录显示,自2021年11月两人网络认识,至2024年4月11日“胖猫”跳江身亡,“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其中向“胖猫”转账29.7万余元、向刘某转账3万元、向“胖猫”父亲转账13.6万余元。
“胖猫”去世后,谭某应“胖猫”父亲要求,返还开花店的7万元,和“胖猫”跳江前自愿赠予的6.6万余元。
同时,两人交往期间在支付宝开通“支付宝小荷包”“恋爱记”情侣攒钱账户,供双方随时自行存取。
自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谭某共存款23.6万余元、取款16.5万余元(用于两人经营花店、共同生活开支及谭某个人消费等)“胖猫”存款17.3万余元、取款24.8万余元两人共同攒钱账户中,“胖猫”多支取了7.5万元(含谭某存款7.1万元,支付宝利息收益0.4万元)
5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对刘乙(女,28岁,湖南临武人,“胖猫”姐姐)报案称谭某诈骗其弟“胖猫”钱财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刘某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
同时,经调解,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警方经依法调查查明,“胖猫”跳江后,刘某翻阅其遗留的手机后,通过抖音账号多次发布“胖猫”与谭某私聊记录、转账截图等个人隐私信息。
此后,刘某又在发布怀念“胖猫”信息时,采取另注册账号在评论区点评引导、邀约亲友跟评的方式,继续曝光谭某相关地址、抖音账号等信息。
刘某的行为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网络出现多起威胁谭某人身安全的言论,严重影响谭某正常生活,并造成网络空间秩序混乱。
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警方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此外,警方还就网上寻衅滋事、谣言相关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多名以此蹭流量、博眼球的网民被行政处罚。
《人民日报》也刊文怒斥了“胖猫”的姐姐刘某操控舆论的行为:大号怀念弟弟,小号曝光谭某个人信息;找人代写文案以博取网民同情;有选择性地截取聊天记录,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购买流量提升事件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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