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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安全机关根据线索,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对一系列境外非政府组织或基金会打着“项目调查研究”“生态治理保护”的旗号,非法采集、窃取我国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坚决打击针对我生态环境领域数据窃密活动,协助筑牢防护堤坝,有力维护我国生态安全。
这些间谍行为让我们大开眼界,有的是外国教授以“跨国学术交流”为由来非法安装采集信息,有的是用“项目合作”的方式窃取敏感数据,而这些数据,指向了我国生态的“地理、气象和生物”信息。
间谍为什么会对这些信息感兴趣?这些信息泄露又会对我国的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有哪些影响呢?
卫星时代的地理信息还重要吗?
地理信息,自古以来就是“国之神器,不可予人”。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里,就能看出地图到底有多重要了。
比如图穷匕见,荆轲要不是献上燕国地图这等重宝,恐怕连功亏一篑的机会都没有。还有后来的张松献图,一方面是刘备爱才,另一方面也是西川地图非常宝贵。
到了近代,日本侵略者在大举入侵前大量非法测绘我国地图,都可见地理信息的重大意义。
地理信息是国家战略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事关国家领土、主权和安全等重大问题,属于国家所有的敏感信息,其中自然也包括这次间谍们去窃取的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信息。
可能有人会好奇,现在高精度卫星那么多,随便拍拍就能拿到地形图,而打开手机就能电子地图导航,这种情况下,别人想要窃取直接用卫星拍摄即可,为什么还需要专门去窃取呢?
事实上这是高估了卫星技术,虽然卫星数据分辨率在不断提高,但是对于高精度、高时效性数据的需求还是不够的。
此外,卫星还容易受到云层、地形或者其他物体的遮掩,比如在大树遮掩下,树下的各种地形、生态多样性是根本无法鉴别的。此外,卫星数据的更新频率也要差一些。
正因为如此,遥感卫星拍摄后,我们还需要结合现实中的测绘和勘探才能完成对某地的真实地理信息数据考察。
间谍们通过窃取我国高精度地理信息数据,可还原出我交通、能源、军事等重要领域特定区域的三维地貌图,给国家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和隐患。
这些年来,我国已经抓获多起境外间谍人员非法测绘,这都表明了我国地理信息大量被窥探窃取的现状。
气象信息为什么会敏感?
谈到气象,大家可能比地理还熟悉,毕竟现在每个手机可都是标配天气 APP,出门前,大家也会习惯性地查一下天气。对于农业生产更是如此,播种、施肥、灌溉等都要关注天气预报。
但很多时间,你可能发现:天气预报不准。这本质上还是因为数据掌握不够充分。
天气一般由气温、湿度、气压、风向、风速五大要素构成,而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足够的搜集,那么只要经过长期的建模运行,理论上我们可以对接下来的天气进行精准预测。
传统天气预报就是这个原理,通过天气图、气象卫星结合相关模型经验来计算。但这些数据其实是很大范围的,精度较低。
天气受到多重因素影响,经常会短时间内发生巨变,所以经常会出现“山头凝雪山腰雨”“东边日出西边雨”的现象。
如果我们在某地建立各种气象信息搜集点,那么只要数据足够,我们就可以对某个地方的数据进行精准预测和掌握。
精准的气象信息可以用来预测和分析天气变化、气候变化、灾害发生、农作物生长、火箭发射、飞机起降等情况,是国家战略决策和行动的重要指导和参考。
间谍通过窃取的气象数据,可以预测出我国的军事行动、农业生产和能源供应等战略部署,从而进行针对性的攻击或破坏,给我国的国防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生物信息?当然事关安全
我们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生物资源,无论是食物、药品、材料还是燃料许多都来自于生物。动物提供的肉、蛋、奶以及皮革皮毛,植物提供的粮食、蔬菜水果以及木材和药材,微生物提供的医药、农业、能源以及我们很多不可或缺的生物发酵产物如面食发酵、醋、酱油、味精等等。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丰富的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更拥有非常丰富的生物物种。
这些丰富的物种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庞大的资源,无论是先辈们驯化的各种农作物,还是我们今天还在使用的不少畜禽都是这些资源的真实价值体现,而这些资源许多都是我国独有的,一旦被国外窃取,就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比如前段时间杂交水稻亲本种子被窃取,就是因为这种独有的亲本种子是我国科学家经过多年努力才找到的,被国外窃取不仅他们可以不劳而获,还会给我国带来经济损失。
又比如,当年国外某种子机构,从我国上海经过未知途径获取了野生大豆,最终开发出了新品种还申请专利,差点让我们“种中国大豆侵美国权”。
此外,如果被国外窃取我国的生物资源,不仅可能制造新品种来高价卖给我们,还有可能出现针对这些物种研发专门的生物武器,威胁到我国安全。
明令禁止,依然有人违法
可能有些朋友爱把人往好处想,觉得是不是那些因为不知道相关规定,不小心犯了错误?事实上,我们并非不教而诛,我国对这些信息有着明确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在敏感地区也会设置相应警告信息。
比如在地理信息安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八条就明确规定,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从事测绘活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应当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合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比如在气象方面,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都明确了外国组织或个人进行探测和获取气象资料时需遵守的种种规范,以及违规的惩罚措施。
而生物方面,我国更是有多项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都对外国个人及组织获取和利用我国生物资源、资料做出了规定。
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在规范我国的生物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我国拒绝国际合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中提到“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的,应当依法取得批准,由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及其研究人员实质性参与研究,按照规定提出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并遵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可见,我们明明已经发布了诸多法律法规,也做了很多宣传和标识工作,更开放了合作的窗口,如果依然有人偷摸着铤而走险,那他一定是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近些年来,也确实有不少人开始打着各种幌子如“项目调查研究”“生态治理保护”等来非法采集、窃取我国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无疑是对国家安全的侵犯,我们日常一定要警惕,如果见到可疑测绘、采集行为,特别是在军事设施附近、保护区内或本该人迹罕至的偏僻地点,可拨打 12399 等电话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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