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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对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立法处罚 河南最高可罚200元
低头玩手机,已经成为常见情况,但“低头族”导致的事故也屡见不鲜,对道路交通参与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多地管理部门也开始立法禁止。
近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通过,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除宁波外,浙江、河南、福建等多地,也已立法予以禁止。
此前,温州市就已实施《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是对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相关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被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而在去年11月,河南就已经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