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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未必占理!电动车闯红灯与私家车相撞负全责
日常交通中,行人、非机动车往往被看做“弱势群体”,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弱势群体往往也会给出“特殊照顾”。但如今,各地交管部门逐渐对“弱势群体”转变态度,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划分事故责任。
据报道,近日,山东青岛市南区宁夏路与银川西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因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酿成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
监控显示,孙某某骑电动车沿宁夏路,南向北方向行驶至银川西路路口时,无视红灯信号,径直撞上了路口正常通行绿灯的轿车。电动车前部与轿车左侧相接触,致两车受损,电动车车主孙某某倒地受伤。
而在查阅监控后,市交警事故科认定,孙某某骑电动车闯红灯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电动车车主孙某某承担全部责任,轿车车主田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对孙某某来说,除了要承担自己人伤的医药费之外,还要承担对方轿车的车损费用,身体与钱包均受损。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一旦发生事故,电动车驾乘人员往往面临更加严重的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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