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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对公园、广场等场所全天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你支持吗?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上班族、学生党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据“中国广州发布”消息,日前,在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初次审议了《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提出“分类分区分时管理”,其中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自行车驾驶或者使用,工作车辆除外。
根据官方对市民进行的问卷调查,认为需要立法加强管理的占比高达96%,其中,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带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公共休闲场地的管理意见最为强烈,认为需要加强管理的占90.49%。
据了解,《草案》明确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进行口头教育并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年内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依法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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