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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消息,浙江杭州一女子发视频称购买奔驰提车时发现车上有划痕,有上牌痕迹,质疑4S店将展车当新车卖给她。
当事人徐女士表示,当时店里再三强调说有新车,她提车时发现异常,开始对方不承认,后来经理说就是展车,并称展车也是新车,她情绪激动在店里哭了,对方承诺换新车,但之后又改口表示没有车,她感觉受到了欺骗,很崩溃,现在不再接受合解,将走法律程序。
对此,经销商工作人员称,销售人员言语不当,这辆车到店21天,在展厅展示了21天,可能销售觉得到店时间不长,也算是新车,而且也符合顾客要求,所以没有考虑太多。展厅经理介入后,也同意给顾客换车,愿意给予一定补偿,目前正在和顾客沟通,尚未达成一致。
律师表示,对于车辆这样的大宗消费品,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新车与二手车价值完全不同,车辆为消耗品,且车辆关系安全,经营者在销售汽车时,应当主动将车辆是否维修、瑕疵、展车等信息如实告知,给予相应折扣。
在公平透明的情况下,让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总有人需要新车,也有人愿意购买二手车,不应该在售车环节进行隐瞒。
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如果是有购买新车需求的,应当明确表示只购买新车,拒绝购买“展车”或者经过维修的车,并将此条款写入到购车合同当中或者留下书面证据,以便后续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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