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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去看3D电影,影院都会主动提供3D眼镜。不过最近各大影院似乎吝啬了,明确表示不提供3D眼镜,需要自己携带或当场购买。
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必然要纠正。
据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息,春节档观影火爆,3D影片受到观众追捧,然而消费者投诉福州市部分电影院存在放映3D电影却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现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经济秩序,2023年2月14日,福州市消委会依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联合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林燕秋律师集体约谈了万达影院、金逸影城、几何影城、福州苏宁影城等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单位。
约谈明确了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电影院不为观看3D电影的消费者提供3D眼镜,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电影院单方面告知不提供免费3D眼镜,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通过约谈,市消委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告知被约谈单位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相关影院规范经营行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真诚服务消费者,优化消费环境。
相关影院负责同志表示前期出于疫情防控因素的考虑,对提供3D眼镜作出一些限制。随着疫情政策调整,影院已积极整改,可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免费使用的3D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