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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知用户就改用户协议?不行!
几乎我们看到的所有用户协议中都写着可以在任意时候不通知用户就更改协议——这明摆着就是霸王条款,不过我们还是得选择接受。现在这种情况终于可以改变了:根据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院日前的一项裁决,服务提供商在未通知已注册用户的情况下不得更改用户协议——不论用户当初是否同意你这么做。
第二条是个关键,这决定了前面的判决是否适用于那些要求用户放弃权利的协议。Eric Goldman在他的科技与行销法律Blog上说:“不论当初怎样签订协议,你都不能把责任推给用户让用户总是去看协议是否更新。”
正如TechDirt指出的,现在仍有大部分律师把这种允许单方面修改的条款推定为用户协议的一部分。很显然第九巡回法院的判决要求在任何协议发生改动的时候都应当通知用户。事实上有一些网站已经在这么做了,它们会给用户发送Email或者在网站上发布通知,甚至会在改变协议之后,都要求用户初次登录的时候重新阅读并同意协议之后才能继续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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