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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了!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理系统已有地区投入使用
电动自行车与私家车相比,市区内出行更加方便、环保、经济,不过没有专门的违章处罚系统,不少电动车频繁违章,存在安全隐患。
据报道,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11月1日起,河北省交警总队正式启用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罚系统,邢台市区已开始按规定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注册、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依法管理。
此外,路上交警的查处方式和往常有些不同,除了警告教育外,交警还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单处罚。
例如,不少市民未佩戴头盔,民警现场对路口未佩戴头盔以及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主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并作出警告,对于多次警告仍未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骑乘人员进行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少电动车存在超标现象,根据新国标的要求,电动车被分为电动自行车、电摩、电轻摩三大类别。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路不需要驾驶证,但电摩和电轻摩属于机动车,骑行需要驾驶证,电摩要有D或E证、电轻摩只需F证即可。如果没有驾驶证骑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或者与准驾车型不符,将会受到交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