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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消息,交通运输部网站,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节假日期间预测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主要任务之一。通知要求,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停车区可参照执行。高寒高海拔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
通知还提到要优化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引导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分区有序停放,保障电动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以及实时使用情况,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
通知还要求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加强社会化充电服务。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强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服务。
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01万辆。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预测,到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新车保有量将超过2500万辆;到2030年将达到8000万辆。
公路局表示,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
截至目前,全国661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已有3102个服务区建成了13374个充电桩,基本满足了当前电动汽车充电要求。但与我国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相比,目前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总量不够、覆盖面不足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还未全面起步,无法有效满足电动汽车远程出行的需求。
《行动方案》提出了三阶段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是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第二阶段,是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第三阶段,是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保障公众“回得了家、出得了城、下得了乡”,畅行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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