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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买卖自己闲置的银行账号、游戏账号、社交账号赚点生活费“,听起来是一件非常有”吸引力“的事,殊不知这样的”吸引力“背后,却是不法分子布下的陷阱,更甚者或将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7月12日,支付宝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买卖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的公告》。
公告称,近期,我们关注到有不法分子通过倒卖、租赁用户支付账户,进行跑分收款、欺诈、洗钱、刷单等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抵制不法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犯罪团伙。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要求,依照《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及支付宝平台相关支付协议及治理规范,我们将针对有以下行为的支付宝账号进行治理:
1、对涉嫌违规违禁、跑分洗钱、涉诈涉赌等行为的账号做限制收款处理;
2、对疑似被出租转卖的账号依法降级其实名认证状态;
3、对违规套利账号,恶意注册账号实行冻结账户及永久冻结账户处罚。
支付宝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已对31489个涉及租售个人账号的账户进行了实名降级等处理;对15634个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账号,进行了限制支付功能等处理。
买卖账户的危害有多大?支付宝科普道:
在社会危害层面,犯罪分子通过收购、租用个人或单位账户进行电信诈骗、洗钱、逃税或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协助不法份子转移资金,这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
对用户个人来说,买卖、出租、出借账号不仅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工具,造成个人信息泄漏,也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严重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支付宝协助执法部门持续打击此类违法行为:2020年7月5日,被告人蔡某明在明知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以500元出售并把手机借给蔡某新使用。2020年7月5日,被害人余某被网络诈骗3万余元,其中部分赃款被骗后通过被告人蔡某明出售的支付宝账户转入并转出。经公诉部门审计,被告人蔡某明出售的支付宝账户转入资金954489.20元,转出954492.5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被告人蔡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追缴被告人蔡某明非法获利500元,上交国库。
支付宝提醒:所谓的“租买账号生意”,本质上就是不法分子为了借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来逃避监管追踪,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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