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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市或即将上市的企业,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之一,具备此能力的企业无疑为后续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石。下文,将以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为例,详细分析企业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据劲旅环境IPO上市招股书披露,劲旅环境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劲旅环境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劲旅环境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劲旅环境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劲旅环境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经理层等机构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的运作体系。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劲旅环境主营业务突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独立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独立组织产品生产,独立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上述不难看出,劲旅环境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较为突出,已然构筑起了竞争壁垒。相信在多重优势的加持下,劲旅环境将会有更为亮眼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