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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一部古装剧《梦华录》的热播,引发了观众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注。这两天,有观众在网上提出疑问:“《梦华录》片头和海报上的“录”字是不是写错了?好像多了一横。”这个多了一横的“录”字,究竟是书法艺术化的创新表达,还是一个错字,对于观众的这个疑问,一些专家学者向记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咬文嚼字》主编黄安靖接受新民晚报采访时表示:“因为书法艺术本身需要创造性,有些字是可以做一些变形处理的,不能轻易判错。就像我们现在使用的简体字,很多都是源于古人书法时的异体字。当然,书法上的异体字也需要合乎书法字典上的传承。”同时,黄安靖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也有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如果单从书法角度出发,对于《梦华录》的海报,有网友表示“行书、草书、行草其实没有所谓绝对错字和正确的写法,除非错得很离谱,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情绪和用笔一口气写下来,不必深究。”不过,研习书法多年的江先生却认为:“我觉得这个字不是一个异体字,而应该是写错了。”
在江先生看来,书法上用到的异体字都应该有个出处,应该讲求“无一字无出处、无一笔无来历”的规矩,比如书法上的“秋”字,禾与火是可以左右互换;“桃”字在书写时,也可以从左木右兆变为上木下兆,就像“峰”字一样。“孔乙己说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每一种都有出处。
但是这张海报上的录字,我翻阅了书法字典都没有查到这样的写法。书法的确是门艺术,但绝不表示写字可以随意添一笔或者减一笔,就像‘末’和‘未’就是两个字,任意添一笔或减一笔,都不行。错字就是错字,绝不能拿异体字当借口,毕竟有时候连书法家协会主席都会写错字。”江先生说。
《梦华录》片头和海报上的“录”字写错了吗?网友纷纷提出异议,也引发了本报记者的一番考究。为一部网剧的一个字这么较真,值吗?
不久前,一名小学生指出了语文教科书中一处标点符号的差错,得到了教育部部长的点赞。网友和记者对于“录”字的较真,也值得点赞。我们更希望这次较真,能够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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