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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尚未制定有关动物保护和管理的一般性法律,动物法体系由野生动物法、实验动物法、畜牧法等专门立法构成,唯独伴侣动物专门立法缺失。这导致多年来围绕犬猫的繁殖、运输、屠宰、销售、饲养、流浪动物处置等人类活动或执法不严,或无法可依,引发社会分裂、道德滑坡、食品安全风险、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金川县政协副主席新甲旦真表示。
他接受采访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伴侣动物,经过漫长进化演变,已经脱离了自然界的生物链,融入了人们的生活。作为动物法体系中的一项空白,无论是从防疫的角度,还是从保护与管理的角度,都亟待制定一部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专门立法,来解决围绕伴侣动物发生的种种社会治理问题。”新甲旦真说,“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时机已经成熟。调查问卷、社区座谈、网络舆论和日常观察均显示,民众对伴侣动物在管理和保护方面都已经达成基本共识。”
他建议,要确立“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针对管理内容,要负责任对待猫犬,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养猫、养犬人应当文明饲养,妥当照顾,履行治疗、防疫、适时绝育、不遗弃义务。养犬许可证制度全国实行。养猫许可证因地而异,授权地方政府裁量,鼓励植入电子芯片。
新甲旦真说,在保护方面,要禁止虐待猫狗,禁止食用。对于虐待和遗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设置相应责任形式处罚。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犬猫养殖、偷盗、毒杀、诱捕等消费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维护善良风俗。其次,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动物的产生,建立救助体系。源头控制包括严格规范猫、犬繁殖经营,严惩遗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