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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就是为了在遇到突发事故后,能够给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但事故出现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理由是“骗保”。
据报道,近日,辽宁沈阳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发生在2020年的案件,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理赔金100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5年6月份,翟某在中英人寿辽宁分公司投保优越人生两全保险和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万、100万,缴费期间均为10年,保险期间分别为20岁至75岁,合同签订后,其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至2020年6月8日。
2020年2月,其驾驶车辆行驶至一公交车站前时,撞击停在路旁的重型货车尾部后当场死亡。
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显示,翟某负此次事故全部全责。
2021年翟某家属起诉保险公司索赔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元,中英人寿则认为翟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而拒绝赔付,保险公司称,翟某患有抑郁症,而且死前已经确诊癌症。
经法院查明,在2017年7月和8月,翟某有过三次心理为生精神科门诊挂号记录;2019年11月,其急诊就已,外科意见为“考虑乙状结肠癌,伴肝转移可能性大”。
不过法院认为,翟某于2015年投保并正常缴费,交通事故原因认定翟某忽视安全,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翟某存在制造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观故意,故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翟某家属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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