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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行业机密信息的岗位,签订合同时往往会补充添加“竞业限制”,但是如果尺度过大,也会对员工跳槽造成一定的影响。
2月8日消息,据报道,原万得数据分析师王某跳槽B站被万得认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索赔200万元。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纠纷,需支付万得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24万元,相当于王某离职前一年的薪水。
在一审时,王某指出,其在万得的岗位是智能数据分析,主要工作是参与金融信息领域的机器翻译软件编程,2020年8月至哔哩哔哩担任高级算法工程师,从事手机App开发工作,负责推荐模块推荐信息流业务。
王某方面认为,其入职的哔哩哔哩为泛视频行业,脱离了万得所在的金融信息行业,已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而万得方面认为,王某在职期间担任数据分析师,属于底层设计人员,接触涉密计算法、公式,因此双方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
王某在万得从事智能数据分析工作,负责框架搭建,类似于其所称的推荐信息流工作。
但在近日,上海一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仅以经营范围重合为依据无法判定万得与B站构成竞争关系,王某未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无需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无需支付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200万元。
上海一中院指出,互联网企业往往在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都存在一定重合,若仅以此为据,显然会对互联网就业人员尤其是软件工程师再就业造成极大障碍,对社会人力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也有悖于竞业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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