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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涉机票款纠纷成被执行人 本人微博回应
12月14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前羽毛球运动员林丹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41661元,执行法院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据报道,2018年7月,万国城公司与广州西敏旅运票务有限公司约定:西敏公司向万国城公司股东林丹、其配偶谢杏芳及其他第三人提供机票,万国城公司收到账单后按月在信用期限内支付机票款。
但万国城公司经催款后仍不支付2018年9月至12月机票款,西敏公司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万国城公司偿付西敏公司机票款4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据天眼查案件流程显示,2020年,万国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在执行异议公告中,追加林丹等为被执行人。不久,该案成为终本案件。今年12月,该案恢复执行。
今天下午,林丹微博回应涉机票款纠纷成被执行人的一事。
林丹称:本人跟万国城公司合作上有分歧,3月份已经退出公司。之前代表公司出席活动的机票酒店住宿钱,不知道万国城公司欠账票务公司,現在正让律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