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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家长都因孩子感冒发烧,在药店买过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药品,但即日起,这几类常见的药品将停止生产、销售、使用。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对8种药品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据悉,这8种药品分别为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
经评价,国家药监局决定注销上述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并停止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
而对于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已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必要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上市后评价或者直接组织开展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等的药品,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