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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手机上各种APP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个人隐私泄露的情况也屡屡发生。部分APP常常强制用户授权否则不能使用,还有“人脸识别才能进小区”的情况,以后这些情况将有法可依了。
11月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加强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
《征求意见稿》指出,数据处理者不得因个人拒绝提供服务必需的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干扰个人正常使用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研发新产品等为由,强迫个人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获得个人的同意;不得通过捆绑不同类型服务、批量申请同意等方式诱导、强迫个人进行批量个人信息同意。”
另外,当用户提出终止服务或者个人注销账号时,数据处理者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删除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此前有小区物业强制用户人脸识别,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有规定。其中指出,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
除了拟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还对数据处理者作出多方面要求,指出任何个人和组织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数据;不得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