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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的消息,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和关注。
原来网红直播带货的收入这么多,单税款就缴纳了这么多,可以预想,他收入有多高。
如今,双11购物盛会已经开启。那么,网红直播带货收入分成怎样计算,并且税务是如何缴纳的呢?对此,有专业人士给出了答案。
据报道,据淘数据,10月20日当天,淘宝平台共计有约1.4万场直播开播。其中,李佳琦Austin、薇娅viya两名主播“双十一”首场直播销售额分别达到约121.3亿元、80.7亿元,观看人数均在2亿以上。
据东吴证券分析,从产业链来看,直播带货的分成模式为固 定坑费+佣金,佣金按照GMV (网站成交额) *-定比例 ( 10%-50% )收取。
以“薇娅”直播带货梦洁股份产品为例,2019年、2020年,梦洁股份和谦寻文化旗下主播“薇娅”分别合作3次、4次(1次直播结算数据未知),累计销售金额分别达到469.25万元、812.12万元。2019年3次直播、2020年前3次直播,梦洁股份分别支付费用104.22万元、213.24万元。
单品佣金收入在百万元以上,网红主播们要如何交税?目前,根据雇佣和运营形式不同,网络主播的“交税路径”主要有两种。
一、网络主播独立运营;主播通过抽成或定额摊位费,向平台或者商家收费。如果主播已经进行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与平台和商家达成合作,,需主播自行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二、主播如是平台或商家直接聘请,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固定或者保底加提成的薪资,为主播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有平台或者商家负责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C),2021年上半年,中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4亿,占直播用户规模的约60%,占网民整体的38%。
在《2020年直播电商主播指数榜单(TOP100)》中,2020年抖音、快手和淘宝三个平TOP100主播中,薇娅Viya、李佳琦 Austin、Tmor小小疯和赵四(尼古拉斯)等5名“网红”主播累计销售额破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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