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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影星倾情推荐”“某某明星也在用的投资理财平台”……一段时间以来,多起明星代言“翻车”事件引发关注,涉及消费、投资等诸多领域。
面对消费者维权和社会质疑,收取代言费动辄数十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明星多回应:万分抱歉、已经解约、敦促解决、下不为例……代言明星尽管在当时陷入巨大舆论风波,最终往往不了了之。有的明星以“体验官”等头衔规避代言风险,方便关键时刻“甩锅”。
业界专家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对于明星代言应加强监管,完善法律,加大执法力度。
近年来,频“翻车”的明星代言包括涉嫌虚假宣传、有质量问题的生活用品,收了加盟费就跑路、涉嫌诈骗的餐饮品牌,甚至还有涉案金额动辄数亿元的爆雷理财平台……
今年4月底,著名影星代言的网红燕窝品牌“小仙炖”,宣传的即食燕窝原料、干燕窝含量、商品产地等10项指标与真实情况不符,被有关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
今年2月,知名主持人被投资者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2018年,该主持人曾为网络投资平台“网利宝”录制多条视频广告进行宣传。2019年,“网利宝”爆雷,截至立案侦查,“网利宝”累计成交金额高达259.7亿元,借贷余额30.3亿元,波及4万余名出借人。
自2014年以来,明星代言的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爆雷事件高达十余起,其中“网信理财”爆雷金额达750亿元。
此外还有品牌加盟涉嫌诈骗“跑路”。今年5月,著名女影星代言的奶茶品牌“茶芝兰”涉嫌诈骗。据警方公布,该公司以虚假奶茶品牌吸引加盟商,以虚假宣传对外推销加盟服务,伺机实施合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
法律专家表示,按照广告法,明星代言的产品或者服务出现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有些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明星代言虽然“翻车”,但受到处罚的并不多。
今年1月,北京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其中明确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要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公告指出,演艺人员、公众人物在接到部分网贷平台的代言邀请后,对于平台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没有合理审查、作出不实宣传带来的负面影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月,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二期风险提示,明确提示,代言人和金融产品供给主体应依法合规履行责任。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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