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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等多部门的负责人介绍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如何保障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央视主播海霞表示,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方兴未艾,灵活就业人口已达2亿人,随之而来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
根本原因是这些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还不具备现行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全部要素特征。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他们的权益保障一时间陷入了“裸奔”的困境。
在我看来,比起法律空白,更大的保障难点在于如何摆脱人被技术控制的模式,不要让资本的意志一味地追求效率和利润,而忽视了人本身的诉求和感受。拒绝让所谓“准时”“快速”的服务要求,把外卖小哥和网约车司机困在系统里、绑在算法上、活在抽成中。
因此,规则在制定的过程中,应该在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绩效核算、工作时间等方面,加强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设计和约束,规范平台企业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介绍,目前全国共有23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取得许可的网约车驾驶员超过351万人。但个别网约车平台在获得市场优势地位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等经营策略,设置过高抽成比例,诱使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侵害了驾驶员的劳动报酬、休息等劳动权益。
李华强表示,要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庞锦表示,应合理设定对外卖送餐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平台应当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不得通过算法等手段侵害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平台无论采取哪一种用工方式,应当符合国家的法规政策。”庞锦表示,近年来,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平台用工方式灵活多元,外卖送餐员的工作任务主要来自平台,因此网络餐饮平台主体也应主动承担起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