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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查查APP显示,叉叉助手关联公司与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近日公开,法院查明涉案游戏为腾讯公司“一起来捉妖”,腾讯公司曾发布不得制作非腾讯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等相关公告。
法院认为,被告公司研发的运行脚本扰乱游戏正常运行秩序,损害了游戏经营者和游戏玩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判决显示,被告公司赔偿原告1000万元等。
据资料显示,“一起来捉妖”手机游戏系由原告一重庆腾讯公司开发、原告二深圳腾讯公司运营,玩家登陆账号即可享受游戏体验,游戏内设有“真实定位”“手动捉妖”“商城充值”等运行规则。
该游戏是腾讯公司首款AR探索手游,拥有一定知名度。被告游顺公司与原告一、原告二在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上存在部分重合,三者均可进行软件开发及提供技术服务。
被告经营的“叉叉助手平台”包括叉叉助手网站、叉叉IPA精灵微信公众号、叉叉助手手机APP(安卓系统)、叉叉IPA精灵手机APP(IOS系统)等内容。
从被告运营的叉叉助手网站、公众号以及叉叉助手手机APP与叉叉IPA精灵手机APP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被告主要从事的经营行为是针对互联网上各种手游提供各种游戏脚本供用户付费下载安装,对于原告一、原告二研发运营的涉案游戏也不例外。
通过被告运营的叉叉助手手机APP与叉叉IPA精灵手机APP售卖的游戏脚本,用户无需花费过多时间,便可达到快速完成游戏成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