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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罚单:深圳一商家卖饮品提供塑料吸管被罚1万元
2020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常见的塑料制品,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全部被拉入“黑名单”。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一间饮品店商家销售饮品时免费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给消费者,违反了“新固废法”相关规定,被罚款1万元。
据了解,这是深圳“新固废法”正式施行后发出的首张罚单。
调查发现,该吸管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T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材质为聚丙烯(PP),属于不可降解塑料吸管,违反了“新固废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提醒,“新固废法实施后,各大经营者要注意不得生产、销售无厂名厂址、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餐具等塑料制品,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日用品等塑料制品。不得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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