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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维权《战狼2》传播权 获赔200万
在国内观众中享有极高口碑的电影《战狼2》于2017年7月27日上映,累计上映长达三个月,最终以56.8亿票房刷新中国票房历史记录,累计观影人次高达1.4亿。
2017年12月,该片还获得2017中国-东盟电影节最佳影片奖,在第二届澳门国际影展上获得亚洲人气电影大奖。伴随着名誉而来的是难以遏制的盗版与非法传播。
7月15日,据报道,天眼查App显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公开。案号(2021)京0491执650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
该裁定书显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因与北京蔓蓝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执行蔓蓝科技立案标的额人民币200万元。现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据关联案件民事判决书,被告蔓蓝科技未经许可有偿播放《战狼2》,侵害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收益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被判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