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情侣分手起诉返还红包被驳回 法院:微信红包属赠与、不返还
2021-06-15 18:19:53  出处:快科技 作者:建嘉 编辑:建嘉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据报道,四川绵阳50多岁的王某某和刘某,在他人介绍下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但无奈仅4个月后,两人就分手了。

交往期间,王某某通过微信转款、发红包的方式,给刘某支付款项7次,合计3200余元,并给刘某买了价值8000元的首饰。

然而,这段感情并没持续多久,两人因感情不和于2020年3月分开。

分手后,王某某认为刘某是以耍朋友为名骗取钱财,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微信红包,以及购买首饰的8000元钱。

目前,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已对此案做出判决。

游仙法院认为,王某某、刘某恋爱期间存在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事实,双方也存在一定的资金往来。对于王某某主张的给刘某微信转款及红包金额共计3000余元,其中金额最大的为1000元,最小的为52元,应属于满足日常生活开支的合理范围之内。

因此,王某某支付给刘某的3000余元款项系恋人之间的一般赠与关系,王某某无权要求受赠方返还财物。

至于购买金银首饰消费的8000元,由于金额较大,应视为具有婚前彩礼属性,且双方未登记结婚,故刘某对该笔金额应负返还义务。

综合庭审情况,可以确认刘某已向王某某支付1万元现金的事实成立,故对王某某再请求返还8000元款项的主张不予支持。

情侣分手起诉返还红包被驳回 法院:微信红包属赠与、不返还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建嘉

  • 支持打赏
  • 支持0

  • 反对

  • 打赏

文章价值打分

当前文章打分0 分,共有0人打分
  • 分享好友:
  • |
本文收录在
#微信#红包

  • 热门文章
  • 换一波

  • 好物推荐
  • 换一波

  • 关注我们

  • 微博

    微博:快科技官方

    快科技官方微博
  •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快科技

    带来硬件软件、手机数码最快资讯!
  • 抖音

    抖音:kkjcn

    科技快讯、手机开箱、产品体验、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