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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某奶茶品牌因涉嫌违法犯罪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演员马伊琍深陷漩涡中心,成为了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
根据上海警方披露的“套路加盟”相关案情,犯罪嫌疑人通过收购或注册“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以虚假宣传对外推销加盟服务,伺机实施合同诈骗。目前,这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涉案金额逾7亿元。随后,作为“茶芝兰”品牌代言人的马伊琍,通过其个人及工作室社交网络平台发表致歉声明,并向受骗消费者、加盟商致以歉意。
对于这样的事情,新华社也是发文称,代言时冲在前头 出事后躲在最后——明星违法代言虚假广告乱象何时休?
文章中指出,在产品“翻车”后,被消费者信任的代言人却很难被追究责任。近期,网红燕窝品牌小仙炖被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但在小仙炖官方网站,仍有明星为其站台,并称,“我吃小仙炖很长时间了,一直都很喜欢……所以我决定投资它,我也愿意将这款好产品推荐给大家。”
“代言时诱惑太高,出事后代价太小。”有网友在社交平台评论称,“明星‘任性’代言的代价,最终是由普通消费者买单,实在不该。”
代言时冲在前头,出事后躲在最后。有网友调侃说,明星代言翻车后,“道歉、解约、下次注意”成为应对的标准流程。“最近,一些朋友在使用‘爱钱进’产品时遇到问题,我对此感到十分痛心!”2020年7月,知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的“爱钱进”平台出现兑付困难,事发后,汪涵选择道歉,并表示“跟进此事”“为妥善解决此事尽自己的力量”。
在“茶芝兰事件”中,马伊琍工作室发布的致歉声明也表示,“茶芝兰品牌目前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马伊琍女士已与该品牌解约。”有网友质问:“品牌好时,代言人和企业赚得盆满钵满;品牌出了问题,代言人又想独善其身?”
在法律专家看来,明星代言“翻车”,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明星及公众人物来说,应当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所以,对于明星来说,背后基本上都有一个团队,代言前对品牌背景、工商处罚相关信息、涉诉情况等进行调查难度并不大,代言‘翻车’后若以‘不懂法’‘不清楚’来逃避责任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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