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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
11月24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除机场、铁路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一般不用查验“健康码”。
对需查验“健康码”的情形,通过技术手段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自动整合到“健康码”,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使用,优化代办代查等服务,继续推行“健康码”全国互通互认,便利老年人跨省通行。
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
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
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