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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不仅大大提高了高速收费站的通行效率,同时也为车主带来了极大便捷。然而,这一便利却被个别人钻了空子,江苏启东的黄某就是其中之一。
据报道,家住在江苏启东市的黄某,工作单位在上海,每天开车往返两地上班。身为建筑设计师的他,为了逃避缴纳每天上下班的高速过路费,使出“蹭”车过ETC的小伎俩,次数高达191次,自以为不会被发现,黄某在多次侥幸逃费之后,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10月26日,我们从启东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黄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2019年某日,黄某在过ETC的时候,由于跟前车跟的比较紧,在ETC杆落下来之前便跟着前车过去了。
这次偶然的经历使黄某意外的发现通过这种方式过卡口ETC不会被扣钱,自此尝到“甜头”的黄某便经常采用这种方式逃费。
有时从上海回到启东,晚上车辆比较少,跟不到车,黄某还会在快到收费站的位置,停车等待,直到有车经过,便立即挂前进档跟在前车后面过ETC。
今年1月19日,黄某驾车经过启东东收费站时,再次试图采用跟车过ETC 的方式上高速,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查,黄某逃缴高速过路费共计191次,合计人民币5000余元。
据了解,2020年全国推行联网收费,ETC收费已成为主要收费方式。相较于人工车道逃费,利用ETC车道逃费的手段更为隐蔽,“粗暴闯卡”“倒换电子标签”“偷蹭他人ETC卡”等逃费方式在一些地方多发,对其追缴也更加困难。
检察官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多部门联动,建立更加全面、更加立体的管控体系;同时,加大惩治力度,将多次列为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的车主纳入征信系统,提高违法成本。
检察官还提醒广大车主,高速逃费不仅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涉嫌犯罪,“蹭”车冲卡行为还可能酿成交通事故,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阻碍了人生这趟车的前进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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