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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海关总署官网宣布,对印度尼西亚1家水产品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冻带鱼1个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PT.PUTRI INDAH(注册编号为CR010-02)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据悉,食品及其包装材料若由新冠病毒感染者生产、加工、搬运等,有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可能性。
这是因为新冠病毒感染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可能会污染周边所接触到的物体表面如操作台面、水龙头、门把手、食品、食品包装材料等,从而造成食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污染。
新冠病毒污染食品及其包装后,在食品或其包装材料上不能繁殖,常温存活时间有限,但在低温环境下新冠病毒会存活较长时间。
此外,海鲜加工厂、畜禽屠宰加工厂、生鲜市场等场所低温潮湿、环境相对封闭、人群密集,这些都有利于新冠病毒传播。
因此冷冻食品及其包装表面被严重污染,并在低温、高湿、通风不良的环境下搬运、加工或销售时,可能会成为新冠病毒的载体。
消费者只要按照正确的方式处理、加工怀疑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通过食品及其包装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极低。
消费者要牢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处理食物和包装(尤其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冻水产、肉类等)前后的过程中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2)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清洗的时候注意防止水花飞溅。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若确实需要清洗,可将肉放到盛有清洁的水的盆中清洗)。
(3)烹调加工过程中,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和厨具。加热蒸煮是有效的消毒方法。
(4)储存和处理食物的容器、刀具、案板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避免交叉污染。
(5)食物要烧熟煮透。冠状病毒不耐热,正常烹饪温度(70°C,5分钟)即可杀灭病毒。
(6)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饭剩菜吃前要充分加热。
(7)购买新鲜的肉、水产品等食材,清洗和加工食物、清洁烹饪用具和餐具、洗手时均应使用清洁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