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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初,安徽合肥一雷克萨斯车主提车23天自燃维权引起了网友的广泛热议。时至今日,该事件仍未解决。
据报道,车主周先生在雷克萨斯4S店提了一辆ES 200轿车,但没想到,在5月2日凌晨02点10分车辆就发生自燃情况,车内也遭到了大面积损毁,座椅和脚垫也是被悉数烧毁。
在同一天(5月3日),相关消防机构出具了一份“出警证明”,其中载明这辆ES 200为自燃起火,非人为原因。
周先生回忆称,自己买车后坐在副驾驶后方的第二排座位时,曾经留意到副驾驶座位下方有发热现象,但在告知4S店后,后者并未采取任何行动,雷克萨斯官方的代表虽然参加了自燃车辆的数次勘验,但“什么都没说”。
他表示,该4S店还有其他涉嫌“搭售”的情况,包括强加的1万元的“装潢费用”,如果不加这个费用提不了车。
近日拿到正式的火灾鉴定报告后,4S店提出“修车”“换车”的方案,被车主拒绝后又提出了因该火灾造成了14万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按此数额进行赔偿的建议。
但是车主周先生认为自己车辆的直接损失接近37万元(购车费用、购置税、保险等),而且还有包括误工费、租车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间接损失,所以对这个提议无法接受。
对于火灾鉴定报告中的相关内容,4S店仍然不认为是车辆自身问题。至今,雷克萨斯官方没有联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