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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 至2021年2月16日
2020-06-24 19:44:36  出处:快科技 作者:朝晖 编辑:朝晖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

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 至2021年2月16日

公开资料显示,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今日有媒体报道称,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已于近日出狱。受此消息影响,国美系上市公司股价暴涨。

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被北京警方拘查。2010年8月30日,法院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获刑14年。刑期从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

黄光裕入狱服刑后共计获得过两次减刑机会。第一次减刑发生在2012年,当年6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一中刑减字第2608号”刑事裁定,对黄光裕减刑10个月。第二次减刑发生在2016年,当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中刑减字第1634号刑事裁定书,对黄光裕减刑11个月。

根据以上信息,黄光裕此前共减刑21个月,其出狱时间应提前至2021年2月16日。

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 至202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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