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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再熟悉不过了。然而,当“王者荣耀”被贵州一酒业公司注册成商标之后,腾讯公司首次维权却以失败告终。随后腾讯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其对该商标的注册问题重新作出裁定。
就在日前,我们从@知产北京官方微博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结“王者荣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案,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损害了游戏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益,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据了解,2018年6月19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第18379954号“王者荣耀”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亦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由,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腾讯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问渠成裕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原告主张,《王者荣耀》游戏是其自2015年10月起开始运营的游戏,一经推出即具有较高知名度。而且,腾讯公司在饮料、餐饮等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关系密切的领域与麦当劳、可口可乐公司进行了积极合作,游戏的受众群体与饮料、酒精饮料、餐饮等相关领域的受众高度重合。诉争商标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相关商品上,损害了原告对游戏《王者荣耀》的作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王者荣耀》游戏在上线之初即已获得较高的搜索点击量和广泛的关注度,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王者荣耀”作为该游戏的作品名称亦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且该知名度的取得是原告创造性劳动的结晶,其所带来的商业价值和商业机会亦是原告投入大量劳动和资本所获得。
法院认为,《王者荣耀》游戏属日常娱乐范畴,根据行业特点,游戏的周边产品通常会涵盖饮料、食品、日用品等多种商品,且原告亦举证证明已与麦当劳等合作开发了多种饮料等周边产品,“王者荣耀”作品名称的知名度所及的范围能够及于日常生活领域
诉争商标“王者荣耀”与《王者荣耀》游戏作品名称一致,构成标志近似。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第33类“果酒(含酒精)、白酒、葡萄酒”等商品亦为日常生活领域的商品,该类商品受众与游戏受众的重合度较高,将其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在白酒等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该白酒等商品是原告的商品或者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损害了原告的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未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