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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作为用户很长一段时间都甩不掉的“包袱”,终于有了答案。
近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明确规定了开机广告的总时长不应超过30秒,并且于2020年9月13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规范确定了厂商在进行线上及线下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该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服务的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隐瞒或故意回避问题。
当智能电视未联网时,不应再提供开机广告。与此同时,开机广告的总时长也不应超过30秒,广告播放过程中有关闭能力时应显示关闭提示信息。
据介绍,该项标准是由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海尔、乐视、三星、索尼、LG、夏普等国内外主流彩电品牌厂商以及智能电视运营服务平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市场研究机构共同制定。
据悉,该标准还要求品牌厂商在产品销售环节,以及产品说明书、包装箱、系统界面中对具有开机广告的产品做出明确提示,以便用户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产品,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为了保障用户体验,标准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服务获取条件、启播时限、播放时长、广告提示、剩余时长提示、关闭能力,以及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流畅度、清晰度、最大音量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标准中提供了验证方法。
笔者认为,该项标准规定的正式发布,将对电视内容服务产业产生巨大的正向推动作用,对于消费者而言,同时也是一件利好事件,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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