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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携号转网服务已经开始试运行。按照工信部发布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携号转网11月30日前全国正式上线。
今日,中国联通发布提醒称, 携号转网试运营以来,有不法分子假冒电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提醒广大用户,在办理携号转网相关业务时,请仔细阅读《中国联通携号转网服务细则》,并通过中国联通指定渠道办理,详情请致电中国联通客服电话:10010。
按照细则,现阶段不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号码包括:
1、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2、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3、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4、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的号码,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已在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为“携出方”)办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入网(以下称为“实名入网”)。其中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现阶段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再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
2、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3、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4、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5、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自然日)。
用户在中国联通办理携号转网携入服务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在携出方登记的号码使用人有效证件(同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
2、有效的携出授权码;
3、申请携出服务的号码相对应的移动电话卡。
现阶段原则上不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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